工傷認定了不賠償怎么辦
工傷認定了不賠償可以找工傷認定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向其上一級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找法院,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與單位之間就工傷賠償問題存在糾紛,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找法院,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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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網提醒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二、認定工傷標準
認定工傷標準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認定不認可怎么辦
工傷職工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理由如下:
工傷認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是可以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但前提是必須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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