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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報記者 張佳星
為有效解決部分醫療機構推諉拒收參保患者、強制患者中途出院、拒絕為符合條件的慢病患者開“長期處方”等問題,國家醫保局近日印發了《關于全面排查并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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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協議執行醫保總額預算指標,執行按項目、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按床日、按人頭等支付方式。不得以醫保支付政策為由拒收患者。對于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周期內未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經辦機構應根據協議按時足額撥付。對定點醫療機構因參保人員就醫數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給予適當補償。
但仍常有反映由于醫保不合理限制,部分醫療機構存在推諉病人、強制出院、分解住院、限制處方天數等問題,增加了群眾經濟和事務性負擔。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參保群眾的獲得感。從核查情況看,絕大多數情況下當地醫保部門要么并無此類規定,要么僅僅是照搬了其他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醫保部門有必要立足自身職能職責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活動,緩解直至解決此類問題。本次排查重點聚焦三個方面:一是住院醫療服務方面是否存在醫保對定點醫療機構年度總額預算/總額控制不科學不規范且缺乏合理調整機制,以及是否存在對患者住院天數作出具體限制,導致推諉病人、分解住院等情況;二是門診醫療服務方面是否存在醫保對參保患者用藥規定具體天數或金額上限,導致醫療機構不能或不便于開具長期處方;三是醫保考核管理精細化方面是否存在醫保直接搬用有關部門管理指標作為醫保部門管理指標,如住院、門診次均費用、藥占比等,導致醫療機構及參保人員誤認為是醫保部門的管理規定。
按照通知部署,排查工作將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2022年12月底前,統籌地區醫保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形成問題清單,根據具體情況逐一落實整改措施。二是2023年1月31日前,省級醫保部門匯總全省情況,形成全省排查和取消醫保合理限制的整改情況報告。三是2023年2月底前,國家醫保局開展工作督導和調度,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各地排查及整改實際情況,進行工作總結。對有突出成效的地區予以表揚和肯定,對未解決實際問題、走過場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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