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劉園園
11月1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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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出,在核算能耗強度時,原料用能消費量從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這一政策對于“雙碳”工作的推進,有何重要意義?
更加客觀反映能源消費實際情況
據國家節能中心副主任康艷兵介紹,2020年,我國原料用能消費量約3.46億噸標準煤,約占能源消費總量的7%。
“近年來,隨著相關產業穩步發展,原料用能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持續提升。加快夯實能源消費統計中原料用能數據基礎,在‘十四五’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能夠更加客觀地反映我國能源消費實際情況,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用能保障。”對于這份文件出臺的背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同志解釋說。
《通知》明確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義: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費,即能源產品不作為燃料、動力使用,而作為生產非能源產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原料用能與燃料和動力用能不同,碳排放存在較大差別。在石化化工行業中,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含碳原料主要在工藝系統中密閉轉化,部分碳元素最終進入產品,部分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而燃料和動力用能的碳元素幾乎全部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黨委書記李云鵬指出。
為“雙碳”工作奠定堅實數據基礎
在康艷兵看來,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是夯實能源和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的重要支撐。
“能源和碳排放統計核算是做好節能和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礎。在相關數據的統計核算過程中,需要根據碳排放特點區分不同種類的能源消費,包括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碳排放相對較低的原料用能以及碳排放相對較高的燃料和動力用能。”康艷兵分析,相關政策有利于加快提升原料用能數據統計核算能力,為節能和“雙碳”工作奠定更為堅實的數據基礎。
“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是滿足產業升級合理用能需求的重要舉措。”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員符冠云談到,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原料用能比例明顯偏低,其實質是產業形態、工藝路線、產品結構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國將穩步推動“減油增化”、加快發展高端化工新材料產業,原料用能規模將持續快速增長。
不過,康艷兵同時提醒,要正確認識到,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決不是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上馬“敞開口子”,決不是鼓勵各地區盲目發展石化、煤化工等產業。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也強調,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并不意味著原料用能可以無限制、無效率地使用,節能審查、節能標準等仍將對原料用能消費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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