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以下簡稱湖南自貿區長沙片區)集中發布了人才落戶、個稅獎勵、住房保障、子女學費補助、項目扶持等24個人才政策配套實施辦法。全新改版的“長沙人才智慧導航”(電腦端)和“長沙人才App”(移動端)同期上線,相關人才業務可在網上辦理。
湖南自貿區長沙片區掛牌后,長沙制定了《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人才集聚發展若干措施(試行)》〔長辦發(2021)7號〕,對人才集聚發展進行了全面規劃部署。為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長沙市委組織部(人才辦)、湖南自貿區長沙片區管委會牽頭出臺了24個配套實施辦法。
高層次人才方面,按照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4個層次分類,分別用ABCD指代。在長沙片區內企業工作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可免費安排住房或給予最高5000元/月租金補貼,其家庭在長沙購買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當前貸款額度計算公式測算額度的4倍,ABC類高層次人才按其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給予獎勵。
海外人才方面,今年3月29日(含)以后新引進在長沙片區工作的海外人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按照博士5萬元/人/年、碩士1萬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標準發放2年期租房和生活補貼;在長沙片區內企業工作的ABCD類高層次海外人才子女就讀長沙片區內民辦學校或國際學校的,按照每位子女學費的50%,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3萬元/人的學費補助,期限3年;對符合相關條件并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海外人才,在長沙首次購房后可分別申請6萬元、3萬元、2萬元購房補貼;海外人才來長沙片區新創辦企業可享受場地補貼和項目扶持。
同時,博士后科研人員出站安家補貼、大學生實習補貼、人才創新創業動態支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配套支持等也明確了相應的實施、獎勵和管理辦法。
湖南自貿區長沙片區掛牌以來,113項改革任務實施率達85.8%,形成33項制度創新成果。今年1-9月,長沙片區累計簽約項目74個總投資1751.3億元,新增市場主體1.2萬余家,完成進出口額688.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