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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劉奕湛、方晨堃)最高人民檢察院16日發布第四批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這批案例體現了不同方面的典型性、創新性,對于警示教育企業合規經營,指導檢察機關辦理涉案企業合規案件,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深入開展起到警示、指導、示范作用。
據介紹,該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別是:北京李某某等9人保險詐騙案,山東濰坊X公司、張某某污染環境案,山西新絳南某某等人詐騙案,安徽C公司、蔡某某等人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浙江杭州T公司、陳某某等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該批典型案例涉及的合規類型有:汽車銷售服務企業保險專項合規、中外合資企業環境保護專項合規、勞動密集型企業安全生產及財稅管理專項合規、外資企業多罪名生態環保專項合規、互聯網科創公司網絡犯罪專項合規。其中,山東濰坊X公司、張某某污染環境案和安徽C公司、蔡某某等人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的涉案企業涉及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結合涉案的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各自特點,積極探索,努力幫助其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專項合規體系,助力涉外企業在中國可持續發展。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2023年檢察機關將繼續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持續擴大辦案規模,逐步拓展案件范圍,充分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注重加強行刑銜接,積極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立法,落實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保護。
(責編:趙欣悅、岳弘彬)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