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日電 (黃盛)日前,證監會集中公布了2021年證監稽查的20起典型違法案例,涉及財務造假案、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操縱股票價格案、內幕交易案、拒絕阻礙調查案等行為。
人民網財經梳理發現,20起典型違法案例涉及主體既有上市公司董監高等“關鍵少數”,也有證券市場中介機構等,違規信披、操縱市場等案件成為通報重點。具體來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涉及宜華生活、廣州浪奇、寧波東力、龍力生物、亞太藥業、科迪乳業、華晨集團債券、永煤控股債券、勝通集團債券等9起,操縱市場涉及陳某等人操縱中昌數據股票價格、李某等人操縱“金逸影視”股票價格、黃某等人操縱“纖維板1910合約”價格等3起。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通報2021年典型違法案例的背后,是近年來我國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工作方針,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不斷推進。特別是2020年新《證券法》實施以來,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嚴厲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行為,形成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立體式追責體系,形成合力,不斷凈化市場生態。
證監會數據顯示,2021年證監會共辦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財務造假、資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義操縱市場、惡性內幕交易及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等典型違法行為;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177起,同比增長53%,會同公安部、最高檢聯合部署專項執法行動,證券執法司法合力進一步加強。總體看,2021年案發數量連續3年下降,證券市場違法多發高發勢頭得到初步遏制。與此同時,執法重點更加突出,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中介機構違法案件數量占比超過八成。
“證券市場秩序是整個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員陳潔在接受人民網財經采訪時說:“在當前經濟金融環境深刻變化、資本市場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背景下,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及其良好生態,對維護我國社會經濟秩序的平穩運行意義重大。”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在接受人民網財經采訪時也表示,案件體現了重點類型、重點領域的共性問題。這些案件除了問題典型外,還體現了證券違法活動的趨勢特點,問題層次深、涉面廣,涉及人員多,對投資人傷害大,公司治理能力差,需要多部門聯動。他認為,案件的從重從快查辦,既是市場對規范發展有了更高層次的要求,也是對全面落實“零容忍”要求的具體體現。
證監會在今年2月也表示,將以全面落實《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為重點,聚焦關鍵領域,突出重大案件,堅持“一案雙查”,切實加大違法成本,有效提升執法威懾,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責編:張文婷、高雷)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