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江西省萬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催收非法債務罪判處被告人陽某甲、歐陽某、陽某乙七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
2021年1月,陽某甲、高某夫婦等人在株潭鎮一賓館賭博,高某夫婦共輸賭資1.1萬元,二人未帶夠錢,陽某甲便同意高某夫婦先通過微信支付4000元,欠7000元。此后,陽某甲多次前往高某夫婦經營的金店討債,均無果。
一次,陽某甲同歐陽某再次找高某索要賭債時,與高某發生爭執,陽某甲遂聯系陽某乙過來幫忙。當晚,陽某甲伙同歐陽某、陽某乙在金店門口將準備回家的高某攔截,陽某甲用刀脅迫高某至一小巷子里,由陽某乙負責望風,陽某甲控制高某逼其還賭債。高某被迫轉賬給歐陽某2100元。陽某甲等3人逃離現場。
萬載縣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陽某甲等3人使用暴力、脅迫方式催收非法債務,情節嚴重,應當以催收非法債務罪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馬昌、王欲然)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