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澳門3月11日電 (記者富子梅)澳門特區行政會今天討論完成《2022年度現金分享計劃》《2021∕2022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2022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同時,討論完成《修改〈旅游稅規章〉》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基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澳門經濟復蘇帶來不確定性,為紓解民困,根據2022年財政年度預算有關現金分享計劃的安排,特區政府決定,按以往兩年提前發放的做法,于今年4月起依次發放。向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一萬澳門元,向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發放六千澳門元的現金分享款項。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共涉及永久性居民約69.7萬人,非永久性居民約4.2萬人,涉及的總開支約為72.3億澳門元。
根據法規規定,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并于2021∕2022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于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在2022年4月26日至6月10日,在網上登記,經批準后可獲發3300澳門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2022年度醫療券的發放規則與去年相同,向每位合資格的澳門居民發放600澳門元補貼,使用期限由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為期兩年,總補貼金額估算為4.32665億澳門元。凡于2023年4月30日前持有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均為計劃受益人,居民就診時持身份證即可直接使用電子醫療券。同時,居民可把醫療券全部或部分移轉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配偶、父母、子女。
此外,行政會討論完成《修改〈旅游稅規章〉》法律草案,將現行課征對象由酒店、餐廳、卡拉OK等場所提供的“服務”修改為“直接或間接提供的財貨及服務”,明確將“財貨”納入為旅游稅的課征對象。
同時,為了配合澳門特區鼓勵發展經濟型住宿的旅游政策,法案建議重新訂定旅游稅的豁免范圍,由二星級酒店、經濟型住宿場所、簡便餐飲場所、美食廣場食品攤檔以及飲料場所和飲食場所提供的財貨和服務,均獲豁免旅游稅。另外,法案建議旅游稅直接撥歸特區庫房,由特區中央財政支配調度。
(責編:高歌、常紅)關鍵詞: 澳門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