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孫博洋)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16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2021年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顯示,此次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7.9%。
據了解,本次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24家企業生產的430批次產品,涉及固定式通用燈具、自鎮流LED燈、LED控制裝置等3種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抽查發現3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9%。
固定式通用燈具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6.8%
《通報》顯示,在固定式通用燈具方面,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為6.8%。
《通報》發布數據顯示,本次抽查了12個省(市)220家企業生產的220批次固定式通用燈具產品,發現1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6.8%,較上次抽查上升了4.3個百分點。近三年該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5.8%、2.5%、6.8%。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對GB7000.1—2015《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標準要求了解不充分,產品結構設計不合理;二是企業生產過程中,對絕緣部件材料、控制裝置元件的質量管控不到位。
據了解,本次重點抽查檢驗了產業集聚區廣東省129家企業生產的129批次產品,占檢驗批次總數的58.6%,檢出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0%。
自鎮流LED燈不合格發現率為15.1%
《通報》顯示,本次抽查了7個省(市)73家企業生產的73批次自鎮流LED燈產品,發現1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5.1%,較上次抽查上升了10.1個百分點。近三年該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3.3%、5.0%、15.1%。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產品電路設計存在缺陷,電磁兼容防護措施不足;二是產品可接觸的金屬外殼與燈體內帶電件的絕緣性不足;三是燈頭與燈體之間固定不牢固或燈頭尺寸不符合標準要求。
據了解,本次重點抽查了廣東省、浙江省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了49批次、12批次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16.3%、25.0%。
LED控制裝置不合格發現率為5.8%
《通報》顯示,本次抽查了10個省(市)131家企業生產的137批次LED控制裝置產品,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5.8%,較上次抽查上升了4.3個百分點。近三年該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0%、1.5%、5.8%。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對產品標準要求理解不到位,產品電路布線設計不合理;二是企業質量把控不嚴格,未嚴格按標準要求做出廠檢驗。
據了解,本次重點抽查檢驗了產業集聚區廣東省88家生產企業的90批次產品,占檢驗批次總數的65.7%,檢出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6.7%。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抽查結果處理,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銷售企業停止銷售同一產品,全面清理、依法處置庫存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并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同時,市場監管總局要求開展質量專項治理。廣東省、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自鎮流LED燈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加大轄區內重點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質量違法行為,著力提升質量水平。
(責編:楊曦、高雷)關鍵詞: 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