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9日電 (李楠樺)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凈化市場消費環境,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各級海關部門要督促食品進口商落實主體責任,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已經進口的,立即停止銷售。
圖片來源于上海市場監管
近年來,一些含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食品在市場上出現,成為消費噱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此前,上海一餐飲店壽司中添加金箔被處罰,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8月12日,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餐飲企業檢查時,現場在廚房生食操作吧臺上查見1瓶已開封、處于使用中的金箔。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從淘寶網某店鋪購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將金箔作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產菜品“炙烤和牛壽司”中,并對外以每份人民幣48元進行銷售。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發,當事人共生產、銷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壽司”122份,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5,856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5,856元。
《通知》要求,嚴格網絡交易監管。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審核,嚴禁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加強對“含金銀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銀箔粉”的網絡交易監測,及時督促網絡交易平臺依法采取下架等處置措施。
《通知》明確,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相關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李楠樺、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