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省衛健委官網發布通知,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生育登記管理辦法等各項法規、政策修改和實施前的過渡期間,三孩生育登記業務和生育假期執行方案進行明確。
通知指出,三孩生育登記業務辦理模塊已于今年8月在廣東全員人口信息系統上線,目前該模塊主要針對雙方都是初婚對象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記需求,僅支持現場辦理。
通知明確,需要辦理三孩生育登記的群眾,可到現居住地或戶籍地的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或政務大廳辦理窗口)現場咨詢辦理。
關于生育假期問題,通知規定,廣東現階段實施的是產假加獎勵假(陪產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新修改的《條例》實施前,各用人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定為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職工提供生育假期。(記者 張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