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獲悉,今年夏季,我市將開展臭氧與PM2.5污染協同控制攻堅行動,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的精準性、科學性、系統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近年,我市臭氧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已成為影響全市夏秋季節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揮發性有機物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體物,也是PM2.5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是控制臭氧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途徑。
我市在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面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無組織排放、治污設施建設質量良莠不齊、廢氣收集率低、源頭替代不足等問題。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堅辦印發的《洛陽市2021年夏季O_3與PM2.5污染協同控制攻堅實施方案》部署,我市將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開展臭氧與PM2.5污染協同控制攻堅行動。
協同控制攻堅期間,我市將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銷號式綜合治理提升行動,禁止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等工藝設施,加強油品儲、運、銷全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全市18個涉揮發性有機物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將按照“一園一策”“一企一策”方案要求完成精準治理,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和噴涂中心將發揮作用,實現揮發性有機物集中高效處理。
錯時錯峰生產,是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的有效手段。據介紹,我市將采取夏季錯時錯峰生產調控措施,督促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嚴格落實臭氧管控要求,每天6時至18時,原則上禁止使用油性涂料的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企業進行噴涂作業;全時段完全使用水性、粉末等低揮發性涂料的企業,原則上每天11時至17時禁止生產;每天6時至18時,禁止墻體噴涂、各類管道與構件防腐噴涂、圍欄噴(刷)油漆及切割焊接等易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戶外施工作業;除采用低揮發性有機物涂料噴涂、劃線作業外,禁止道路瀝青鋪設和涂料劃線作業。(記者 李三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