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閩江水域生態環境,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日前發出通知,自今年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閩江水域繼續實行禁漁制度。除休閑漁業和娛樂性垂釣外,水口庫區閩清境至福州市長樂區金剛腿的閩江干流江段(包括烏龍江)等禁漁區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福州漁業執法部門在禁漁期間將組織每周不少于3次水上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沿岸巡查,嚴厲打擊違反禁漁期制度的捕撈行為。
對舉報和違法違規行為多發的區域,執法部門將加強檢查頻次,提高執法監管效率。對帶頭違反禁漁制度的漁船,將從嚴從重處罰。對查獲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涉漁違法案件,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據了解,今年是福州市實行閩江禁漁制度的第五年。每年3月~6月是魚類繁殖盛期,實行禁漁制度有利于保護產卵親魚的繁殖環境、繁殖行為,和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記者張子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