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可持續性》發表了荷蘭格羅寧根大學克勞斯·胡巴塞克教授和單鈺理研究員等組成的研究團隊的最新成果。研究表明,實現聯合國“在世界各地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即讓超過10億人擺脫貧困,由此帶來的全球碳排放量僅增加1.6%~2.1%。研究認為,為了同時實現全球減貧目標和氣候目標,高收入國家需要大幅減少碳排放。
研究人員采用來自世界銀行的消費數據集。該數據集涵蓋了116個國家的201個消費組,利用多區域投入產出方法計算出不同國家和消費組的碳足跡,碳足跡包含來自家庭、政府部門通過消費、各類生產過程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集合。
研究發現,不同國家的人均碳足跡有較大差異。發達國家的平均碳足跡最高。其中,盧森堡最高,人均排放超過30噸二氧化碳;其次是美國,人均排放14.5噸二氧化碳。撒哈拉以南的低收入國家的人均碳足跡最低,馬達加斯加、烏干達、埃塞俄比亞和盧旺達等國家的人均碳排放不到0.2噸。
研究還發現,全球前1%最富人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后50%的貧困人口的排放量還大。全球每年排放數百噸的二氧化碳,而大多數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每年碳足跡小于1噸。如果全球超過10億人擺脫貧困,所導致的全球碳排放量僅增加1.6%~2.1%或更少。不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國家的碳排放增量會高一些,最多或將翻倍。
“消除貧困、提高生活福祉而產生的消費對全球碳排放的影響微乎其微,因此我們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應有更大包容性和更多理解。與之相對的是,發達國家具有更大的減排空間,居民需要更低碳、更綠色的生活方式。”單鈺理表示。
該研究為在全球、區域和國家層面上了解基于消費產生的碳足跡和碳不平等提供了新視角。不過,為了揭示當前不平等的程度,需要強調更多的驅動因素,如不平等的話語權和不可持續的投資。(記者 韓揚眉)